检察日报评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更好满足人民需要
2017-11-07 08:52:00  来源:
 来源:检察日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在司法改革中所做的扎实工作和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提出殷切期望。这对检察机关既是莫大的鼓舞,也是有力的鞭策。

 

 

“行百里者半九十”。当前,深化司法改革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党的十九大已对下一步司法改革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满足人民在执法司法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我们进行司法改革,是要建立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司法改革,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改革表率作用;必须善于运用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改革整体效能。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把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落到基层。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国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已大功告成,可以歇歇脚、松口气了。深化司法改革,各级检察机关必须针对改革中发现的问题,比如如何畅通员额进出渠道的问题,如何妥善解决未入额人员分流使用、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发展问题等等,继续发扬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加大改革督察力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引导检察人员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要始终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对公平正义的满意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深化司法改革,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完善检察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瞻性研究,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打造集信访举报、检察宣传、监督评议等于一体的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讲好改革故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不忘初心才能坚定方向,牢记使命方可有所作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更好满足人民需要,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蒋佳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