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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适用“五有”工作法,多部门联动办理故意伤害案
2026-03-17 11:23: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王韵怡)“谢谢你们!我妈妈这么大年纪了,出了事我们全家都睡不着觉。多亏检察官的帮助,让我们心里有了底。”在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综治中心内,李女士的女儿对检察官表达了感谢。

  

  

  一起因证据不足陷入僵局的故意伤害案,在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多个部门的协同办理下迎来转机,生动体现了检察机关“五有”工作法在一体履职中的实践成效。

  2023年9月,80岁的李女士手持部分泡沫箱等废品站在王某家院内。王某认为泡沫箱等废品是李女士从自家院中垃圾房所取,李女士予以否认,双方由此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李女士倒地受伤。李女士的女儿报警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于双方对事发经过各执一词,证据链不完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件于2025年1月13日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全面梳理证据、讯问当事人,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无法证实王某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也无法认定其行为与李女士的伤情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经鉴定,李女士损伤程度为两处轻伤一级、两处轻伤二级,治疗费用近14万元。对于年事已高、家庭负担沉重的李女士而言,这笔费用无疑是沉重负担。承办检察官意识到,被害人不仅年事已高,还面临“因案致贫”的现实困境。随即启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将情况告知控告申诉部门。经调查核实,李女士与老伴、大女儿及外孙共同生活,其本人与女儿均为肢体四级残疾,女儿离异多年,外孙患有白血病无法工作,全家仅靠养老金和失业金维持基本生活,其他亲属无力提供经济支持。基于此,检察官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救助金,并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2025年7月11日下午,该院第一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月浦镇综治中心检察联络站,联合对李女士开展释法说理与帮扶工作。依托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现场形成“刑事+民事+司法救助”协同处置机制。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向李女士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详细阐明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与程序意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指导其填写司法救助申请材料,逐一说明需补充的证明文件,并明确表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尽快启动审批程序;考虑到李女士属于弱势群体,诉讼能力较弱,第五检察部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决定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并告知相关流程。

  “对于像李女士这样的弱势群体,往往因缺乏诉讼能力而难以独立维权。检察机关应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法律援助、指导取证等方式,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表示。

  2025年7月29日,该院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李女士就王某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王某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编辑:李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