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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缓刑≠无刑!缓刑越线,必将自吞苦果
2024-01-10 08:54: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悔不当初啊!我还有不到一年的考验期就可以解矫了,却犯了赌瘾。”近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在对已被收监执行的谢某某例行谈话时,谢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20年9月,谢某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缓刑考验期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止。2023年2月的一天晚上,“赌瘾”犯了的谢某某伙同他人在一农户养猪场内实施赌博违法行为,被如东县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事后,如东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决定。

  经调查发现,谢某某曾于2014年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在缓刑考验期内,谢某某再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具有较大再违法犯罪的社会危险性,属于情节严重行为。谢某某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都和赌博有关,说明其悔罪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赌博恶习难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为此,如东县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

  在面临收监执行时,谢某某仍心存侥幸,企图通过拖延时间逃避收监执行程序,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和法院先后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驳回其请求。2023年12月16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谢某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裁定作出当日,谢某某被收监执行。

  检察官说法:

  社区矫正是我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使更快、更好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社区矫正人员千万不要以为没有高墙束缚就可以从此“高枕无忧”,甚至放纵自己的行为,否则终将收到法律的严惩。缓刑是指将判处的刑罚暂缓执行,依法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间没有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考验期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刑罚。被矫正的人员一旦不服从监督管理,越过红线,就将被收监入狱,自吞苦果。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