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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田地归属问题解决了 兄弟情也回来了
2024-05-30 08:36: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亲兄弟,为了争那一亩三分地,造成现在的后果,我很后悔,真诚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化解矛盾。”

  近日,在辩护律师、村委会和部分邻里的共同见证下,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钱某甲、钱某乙在老宅及田地归属问题上达成一致,自愿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事情发生在2023年8月26日的上午,犯罪嫌疑人钱某甲背着喷雾器来到弟弟钱某乙耕种的农田里向庄稼喷洒除草剂,钱某乙见状赶紧上前制止。不料,钱某甲拿出事先准备的铁链向钱某乙身上鞭打,钱某乙上前抢夺铁链时,钱某甲又用拳头朝弟弟钱某乙身体进行击打,造成弟弟钱某乙胸部肋骨6根骨折,身体其它部位多处软组织挫伤,伤情达轻伤一级。

  检察官王艳通过阅卷发现,兄弟二人均已年过七旬,家中父母也早已去世。原应是手足情深、相互依偎,如今却大打出手、拳脚相加,到底是什么原因?

  在第一次走访时,钱某甲向检察官表示愿意赔偿弟弟钱某乙医药费,但是钱某乙对哥哥钱某甲罔顾亲情痛下狠手的行为不予谅解,拒绝和解。面对钱某乙冷漠的态度,钱某甲气上心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通过联系网格员并走访周围邻居,检察官了解到,钱某甲和弟弟钱某乙因为父母过世留下的农田和房子的归属问题早就埋下矛盾。

  “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积怨,打开双方心结,才是本案的最优解。”循着田、房这条线索,王艳与人民调解员找到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原来,钱家父母所写的分家书中曾约定父母老宅及房屋附近的自留地由钱某甲所有。因钱某甲自家住宅距离较远,便将老宅附近的自留地给弟弟钱某乙耕种,但是所有权仍归钱某甲。二十多年来,双方一直相安无事。2023年村里因为安全原因计划将房屋及附近自留地征收并适当补偿,钱某甲便找到弟弟钱某乙说明情况,想让他不要再在自留地上种庄稼。弟弟钱某乙却表示自己已经在这块地上耕种多年,该自留地应归自己所有。双方对此争执不下,直到矛盾升级,钱某甲采取极端手段,将事情上升为刑事案件。

  随后,检察官王艳以如东县基层突出矛盾纠纷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邀请村委会、派出所合力开展调解工作。通过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说理,力促矛盾消解。2024年2月19日,王艳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面对面会谈。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如果你们父母还在世,应该也不愿意看到你们亲人变仇人。”检察官的这番话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双方的抵触情绪。调解员趁热打铁,从分家书入手,向弟弟钱某乙释明老宅与自留地本应属于哥哥,但是钱某甲主张权利的方式确属不当。

  经过多番工作,弟弟钱某乙最终承认老宅及房屋归哥哥钱某甲所有。考虑到该田地一直由弟弟钱某乙耕种,而且弟弟钱某乙患有癫痫,经济条件不佳,钱某甲主动放弃老宅及自留地权益。弟弟钱某乙看到哥哥钱某甲真心悔过,也主动将医药费价格由5万元降至3万元,并对哥哥钱某甲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不要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22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致同意对钱某甲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告诫他今后要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切莫因一时的冲动而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钱某甲也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悔不当初,并一再保证会通过此事吸取教训,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公开听证会后的第二天,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钱某甲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等情节,依法对钱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编辑:李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