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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免费饮茶又可赚钱?网络营销实为传销! ——检察官解析新型互联网传销骗局
2020-04-03 08:46: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茶,作为国饮,以其养生功效,深受青睐。但伴随着互联网发展,这一“饮茶养生”的文化传承,竟成为新型网络传销活动的华丽外衣。近日,由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通首例新型“互联网+”商品传销案宣判,被告吴某、周某等5人被判三年至四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精心设计传销模式,设定复杂奖励制度

  传销的开始总是披着美丽幻想的外衣。吴某原是云南某市一家茶企的技术管理人员,2015年底,该企业茶叶库存量大,吴某便自己成立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用于销售库存茶叶。同年12月底,吴某在浙江认识了周某和许某,该二人之前有过黑茶传销经历。周某介绍说以会员形式在网上销售茶叶一个月可以有几百万业绩,吴某听后很心动,便开始实施。

  为迅速“开拓市场”,发展壮大会员规模,吴某、周某等人先后设计了多套复杂的奖励制度,并开发了营销管理系统,用于管理会员注册资金和计算发放给各级会员的奖励。参加者通过购买茶产品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支付的不同价格,成为银卡、金卡、钻卡、VIP等级会员。据了解该公司所售出的茶产品标价从三千至三万元不等。会员在加入时,需在公司网站上注册生成ID号,并向下层层发展其他会员,形成金字塔式的上下级关系。营销管理系统根据会员自身的级别和发展下线会员的人数、等级来计算,给各级会员发放奖励。奖励制度错综复杂,种类包括推荐奖、量奖、领导奖、见点奖、消费券等,且多种奖项相互交织。

  注册会员超过3700人,涉案资金近4000万元

  吴某、周某先后招募了汪某、李某等人作为公司原始会员。由这批原始会员在安徽、江苏等地开设茶道体验馆实体店,介绍朋友来体验馆喝茶,宣传公司“人人喝茶、人人卖茶”“饮茶可以治病”的理念以及会员奖励制度,讲述“喝茶致富的典型人物、成功经销商案例分析”等内容,再介绍新人加入,不断“扩大市场”。加入公司的会员绝大多数都不是冲着茶叶本身而来的,而是冲着“既能免费喝茶养生,又能赚钱”,期待迅速致富。

  据传销参与人王某回忆,他最初是经朋友介绍说“有个产品可以免费喝茶,还能赚钱,介绍别人来可以拿奖励”,于是他一共花了2万多元成为公司VIP会员,并介绍了朋友邵某、余某等人加入。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发展会员3700余名,会员层级高达27层,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

  严格把关全面审查,层层剖析传销本质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季鑫鑫介绍,该案是当前“互联网+商品+拉人头”的新型传销案件,手段独特,隐蔽性、欺骗性强。吴某等人更是一度狡辩称其初衷是为了销售茶叶,而不是传销,只是在销售方式上采用了通过互联网发展会员的方式。但实际上检察官在审查全案证据后发现,吴某等人不断发展新会员迅速扩大传销规模的运作方式已脱离产品销售的商业行为本身,本质就是通过拉人头,用新会员的钱来支付老会员的奖励。鉴于本案的关键证据是该传销组织后台管理系统中产生大量电子数据,承办检察官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和鉴定机构按照传销犯罪特点重新提取、整合电子数据。最终,吴某等人在写有“层级规模清晰、奖励制度明确”的新的鉴定意见面前哑口无言。

  “你们公司到底是以销售业绩还是以发展下线会员的人数作为奖励给各级会员的依据?”“你们公司有没有对外虚假宣传?”庭审过程中,面对公诉人的讯问,吴某等人最终表示真诚悔过、认罪认罚。公诉人当庭指出,销售茶叶只是他们开展传销活动的“外衣”,他们所谓的新型营销模式就是通过不断的吸引新会员来维持整个传销奖励制度运行。参与传销人员不可能无限增加,一旦资金链断裂,参加者缴纳的资金必然血本无归,最终害人害己,更对社会秩序秩序、道德体系和商业诚信都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检察官提醒: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见宣传收取入门费、会员费、拉人头的营销活动要保持高度警惕,要理智看待一些近乎于高收益的项目,高收益背后往往是高风险、深陷阱,同时还要懂得识别一些新型传销的惯用宣传口号和标语,如“国家扶贫政策”、“资本运作”、“互助共生”“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领导奖”、“对碰奖”等惯用词,遇到有类似宣传口号和标语的活动时要保持警觉,因为这些都是传销组织设计好的新概念、新名词。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