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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发布】吴某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仲裁案
2020-09-04 17:09: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吴某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仲裁案

  【基本案情】

  2019 年初,南通某纺织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歇业,拖欠吴某某等 24 人工资。该公司负责人对讨薪人员避而不见,吴某某等人催要工资不成,到所在镇政府集体上访,镇政府多次协调无果。

  【履职情况】

  如东县检察院根据省院“深入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要求,依托与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协作机制,于 2019 年底获悉该起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随即成立专案组,快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审查确认,该公司拖欠 24 人共19.7 万元工资,其中吴某某等 17 人工资争议纠纷符合仲裁申请条件,另有顾某某等 7 人超龄职工可通过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解决纠纷。检察机关遂支持吴某某等 17 名农民工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12 月 31 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邀请检察机关参与仲裁庭前调解。经调解,促成吴某某等 17 名农民工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顾某某等 7 名超龄员工也通过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调解成功。因该企业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议到期后,吴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2 月 14 日,承办检察官得知该系列案件执行款项已到法院账户,但因疫情防控农民工无法在法院集中办理手续。考虑到当事人人数众多,对法律事务不熟悉、邮寄材料不方便等问题,承办检察官联合县仲裁委承办人员逐一致电 24 名农民工,仔细交代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及注意事项。同时,主动联系农民工所在乡镇司法所负责人,请其分批接收材料,让农民工就近提交材料,减少人员聚集。同时,指导因无法离岗办理手续的农民工通过网络提交材料。在检察院、仲裁委及基层司法所通力合作下,执行款发放所需的全部材料被迅速集齐,第一时间递交法院。2 月 17 日至 2 月 20 日,这 24 名农民工通过网银转账,领到了被拖欠的 19.7 万元的工资。

  【发布意义】

  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 2019 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精神,于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月在全省深入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如东县检察院积极履行诉讼监督、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吴某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仲裁案办理中,检察机关运用调查核实、支持仲裁、协商和解、执行监督等多元化手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化解矛盾风险。在案件最初,探索、延伸支持起诉职能,依法支持农民工提出仲裁请求,参与仲裁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案件执行阶段,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非常时期,执行款落实不到位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检察机关克服困难,灵活办案,通过主动推进、主动协助、主动监督,让仲裁调解书中确定的农民工权益及时得到兑现,为疫情中的农民工带去温情,送去司法善意。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