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由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某某,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于2024年9月2日18时44分左右,驾驶悬挂RD329602号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如东县袁庄镇竹园村二组26号康美林宅后路段,遇被害人康某某在前方同向步行,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康某某受伤后于当月6日死亡,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由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某某,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于2024年9月2日18时44分左右,驾驶悬挂RD329602号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如东县袁庄镇竹园村二组26号康美林宅后路段,遇被害人康某某在前方同向步行,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康某某受伤后于当月6日死亡,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