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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戏精”上身行诈骗 自食恶果终被捕
2019-05-17 10:22: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因为缺少经济来源,一女子“戏精”上身,一人分饰两角,利用微信多次诈骗他人二十余万元。

  2016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这一功能认识了被害人陈某,通过微信聊天,二人逐渐发展为网恋关系。期间,刘某因为患有皮肤病,被迫失业。没有经济来源的刘某在向陈某几次暗示希望得到陈某经济上的帮助,却迟迟得不到男友陈某的回应,深觉陈某抠门,不关心自己,遂计划对陈某进行诈骗。

  2017年5月,刘某谎称自己有个姐姐“燕”在上海、无锡、浙江等地有工程,人脉很广,在很多地方能够招投标,同时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冒充“燕”与陈某进行联系。陈某信以为真,多次花钱请“燕”帮其疏通关系。刘某假装为“燕”,先后以资金周转、请客送礼、入院治疗等多种虚构的理由,陆续骗取陈某二十余万元。随后,刘某将大部分赃款用于在某赌博平台上进行赌博。

  2018年12月14日,察觉事情不对的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久后,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归案。刘某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被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利用网络聊天软件进行网络诈骗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与危害性。这类案件中,骗子往往冒用、盗用他人身份,难以辨别真假。建议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做好防范;遇到网友借钱等涉及金钱问题的请求,及时电话确认,谨防受骗。(撰稿人:丛艳)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