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部分船企将船舶修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随意弃置,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继而影响到邻近海域环境,建议加强监管、督促整改。”这是如东县检察院在“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中就船舶修造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向一家行政单位所发的检察建议。
自高检院部署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如东县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结合该县“清水绿岸”提质三年行动要求,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019年5月,如东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有船舶修造企业存在污染海洋环境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如东县检察院积极行动,选派三名检察官组成调查组对该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组对全县十余家沿海船舶修造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发现确实有部分船舶修造企业并未规范处置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油漆桶,而是将一些废油漆桶随意弃置于厂区及临岸水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极易对周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继而影响到邻近海域环境。2019年6月,如东县检察院向七家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均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这些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环境污染,保护好海洋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七家行政单位积极与如东县检察院沟通,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各单位相继召开建议办理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建议事项,制订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全面排查全县各船舶修造企业的基本情况,确定整治重点。一方面,与相关企业主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积极对相关企业及员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在船舶修造过程中,为了一时方便,就将废油漆桶随意丢弃了,污染了海洋环境,经过此次教育我们认识到之前的行为是错误的,愿意积极改正。”一位船企代表感慨到。另一方面,责令各船舶修造企业将作业过程中用完的废油漆桶收集至危废仓库,并张贴危废标识;同时要求企业及时登陆“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废油漆桶转运、处置的情况,做好危险废物台账的完善工作。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对上述工作全程跟进,助推七家单位稳步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在如东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数百个废油漆桶得以清除,并被妥善处置,有效整治了船舶修造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危险废物未规范处置的行为,消除了海洋环境污染隐患。同时对船舶修造企业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将环境监管与网格化相结合,做到长效久治、长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