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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樊洋洋:莫负青春韶华
2019-10-21 08:49: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10月1日,在观看国庆70周年阅兵盛典时,我一眼看到了民主法治方阵中那一身身熟悉的“检察蓝”,一时间禁不住热泪盈眶,在那一刻我为自己是一名检察人而特别骄傲和自豪。

  2007年9月,大学毕业的我进入了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在政治处短暂学习后,2009年3月份开始我被安排在公诉部门工作,直至今日整整十年。十年刑检生涯贯穿着我作为一名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敬畏生命、敬畏职责、敬畏法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还记得2010年我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后独立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案值虽小,却是一起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盗窃案件。当时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因为盗窃罪被判刑,在等待送往监狱服刑期间,侦查机关又以其有遗漏罪行为由,与同案犯一起,再次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过认罪供述,但在移送检察院前已经翻供,拒不认罪,同时作出了虽然在认罪笔录上签字但侦查人员没有给他充分的时间核对笔录就催促签字、并不清楚笔录的具体内容的辩解。而当时侦查机关的讯问过程,还远不如现在这般严格要求同步录音录像。案件中能够证明该犯罪嫌疑人参与盗窃的证据,只有其前期的有罪供述和同案犯稳定一致的供述。

  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的我犹如无头苍蝇般没有头绪,在多少个黑夜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在其辩解是否符合逻辑、应否采信中挣扎与纠结,我害怕因为自己的能力不足而放纵犯罪或者冤枉好人。当时的部门同事看出了我的压力,主动提出来跟我一起讨论,帮我抓住言词证据中的细节部分进行分析,就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辩解,列出详细的补查提纲,交由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过对证据的反复推敲,案件真相如抽丝剥茧般浮出水面。案件起诉后,经过庭前周密的准备,庭审顺利的结束,该案也很快进行了宣判,最终,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且没有提出上诉。

  与后来多年的办案经历相比,这起案件确实算不上有多复杂,却让我一直记忆犹新,它让我深刻感受到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再简单的案件,都要去重视它、敬畏它。作为公诉人,虽然没有敲“槌”的权利,但却代表着人民检察院这个法律监督机关,在公诉席上,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件,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负责、对肩负的职责负责,对国家的法律负责。

  在我的身边,有着这样一群检察官:子承父业,成为如东检察“二代公诉人”美谈的张建庆主任;在庭审前一刻遭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吐口水待遇、虽委屈得默默流泪、但仍坚持在庭审中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朱林焱检察官;有着丰富的侦查经验却放弃转隶的机会、甘愿在公诉席上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王艳检察官......我们都是最基层的检察干警,我们的青春在日复一日的办案过程中绽放,期间有过怀疑、彷徨、麻木等自我否定和推翻的过程,但没有一个人从这个岗位离开,让我们坚持下去的动力,还是当初选择这份职业、承担这份职责的初心和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国的昨天已经写在人类的史册上,中国的今天正在亿万人民手中创造,中国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 当今的中国,如同一艘稳健航行的巍巍巨轮,搭载亿万人民的梦想乘风破浪,不断驶向光辉的彼岸。于我而言,十年刑检生涯不是终点,青春的绽放也无关年龄,在今后的检察岗位上,深谙“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的真谛,燃旺心中的一团火,深挖检察事业的一汪泉,在激情奋斗中成就初心。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