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全球道路安全现状报告》(每2-3年发布一次)指出,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持续攀升,每年全世界大约有135万人的生命因道路交通事故而终止,还有2000万至5000万人受到非致命伤害,其中许多因此而残疾。道路交通伤害是 5 至 29 岁儿童和年轻人的首位死因。
近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情况进行摸排,发现一些家长在接送孩子上下学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不仅危及驾车人安全还给乘车学生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驾驶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
大部分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在操作稳定性、制动稳定性、车辆碰撞稳定性等方面存在不足,而且驾驶此种车辆的以老年人居多,他们安全意识薄弱、防护措施不到位,更易发生伤亡交通事故。
骑乘电动自行车不遵守规则
有的驾车人和乘车人均不佩戴头盔,有的仅驾车人佩戴头盔而乘车人未佩戴头盔,有的驾车人搭乘不止一名未成年人。
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车、搭载人员。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家长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引导养成文明守法出行习惯,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针对摸排出的突出问题制作检察提示函,向学生家长公布。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每一位家长的职责所在,为了学生、家长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呼吁每一位学生家长:
1.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
2.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3.引导未成年子女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排除安全隐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