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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气枪岂能当普通商品在朋友圈售卖! 如东检察官提醒: 售卖、持有均涉嫌违法
2020-08-12 08:36: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现年43岁的赵某在如东某企业上班,为了提高收入,心思“机敏”的他瞄上了微商这个行业,以转发朋友圈他人商品信息的方式,扮演起中间商,赚取差价。

  2016年的9月份的一天,赵某像往常一样浏览朋友圈,看看是否有适宜转发售卖的商品,一则售卖气枪的朋友圈广告吸引了赵某的注意。赵某心想,毕竟“物以稀为贵”,气枪不常见,肯定有市场,而且能赚取更大的差价。于是赵某将好友“好再来”(昵称)的这则售卖气枪的广告在自己的朋友圈进行了转发。

  果不其然,很快就有一位姓李的顾客前来咨询,了解气枪的威力、价格等,一切谈妥之后李某便在赵某处下了单,以3000元的价格订购了一把气枪,同时以320元的价格购买了1400余发子弹。赵某当即联系“好再来”下单,并由“好再来”直接发货。

  这一单,赵某赚了400元。

  当赵某还沉浸在“赚钱真容易”的喜悦中时,顾客李某给他发来一则微信消息,告诉赵某自己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公安机关查处并取保候审了。恍然大悟的赵某这才了解到买卖枪支的违法性,随即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7月24日,该案由如东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开庭审理。8月10日,赵某被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或者气枪铅弹500发以上,即构成犯罪。在此建议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气枪、气枪铅弹,如果买卖此类枪支2支以上,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或者购买气枪铅弹500发以上,就需要负刑事责任。

  同时,微商作为一种互联网卖货方式,虽然没有实体监管,但作为经营者,时刻要将合法经营放在心中,不能在微信平台上贩卖非法商品。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