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袁某某等4人共谋偷越国境前往缅甸赌博,4人先驾车到云南中缅边境,然后搭乘黑车偷渡至缅甸境内并逗留数日。
经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袁某某等4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国家关于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偷越国边境,该违法行为极大地增加了感染的可能性,给疫情防控工作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带来诸多风险隐患,情节严重,决定对4被告人分别给予拘役三个月、四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目前,如东县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并采纳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未来疫情可能长期与我们共存,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极大增加了境外疫情输入的可能性,给如东县乃至南通市、江苏省的疫情防疫工作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诸多风险隐患。因此,对于疫情期间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被告人,司法机关将从严惩处。
此外,入境人员如瞒报谎报信息或者不按要求进行隔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