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评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近日,该院联合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在原有协作机制基础上联合制定并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的出台,整合了如东县救助资源,形成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社会帮扶综合救助体系,推进司法救助衔接社会救助助推乡村振兴规范化进程。《实施办法》明确了救助原则、各职能单位救助方式和衔接程序,搭建以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平台。此举力求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协同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地区低收入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此外,针对如东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在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帮扶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动态监测、联合回访、建立救助对象观察台账、救助资金公益保护等工作作出进一步具体规定。这为检察机关更充分履行司法救助职能,与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开展协作,加强对农村因案致贫、返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社会救助帮扶,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衔接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8年以来,如东县检察院先后与县扶贫办建立了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与民政部门建立了司法救助对接社会救助的多元化救助机制。该院先后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及近亲属7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40余万元,在解决可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上取得积极成效。
如东县检察院检察长方海军表示,《实施办法》从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大局出发,以解决农村地区因案致贫返贫的低收入当事人实际困难为核心,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和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职能作用,让司法救助等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惠及农村低收入当事人,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出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