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贷款不用归还,钱是国家给银行的福利贷款的六成用来打点银行的工作人员,我们拿剩下的四成……”面对如此荒唐的言论,钱女士不仅相信了,而且和丈夫向银行贷款共计五十四万余元,直至另一位受害人家属报案才发现自己被骗三十余万元。
2023年2月,经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翟某、赵某、冒某等8人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
事情还要从2021年5月说起。当时钱女士的“好闺蜜”冒某告诉钱女士一个“弄大钱”的方法,并称“钱是国家下拨的,这些钱不需要还,交由银行管理人员分配,有门路的人才能弄到。”
钱女士当时欠了几万元的债务缺少资金周转,听说这笔不用还的巨款难免有些心动,当晚就和丈夫商量此事。没过几天,冒某就带着钱女士夫妇去见了赵某和翟某。赵某和翟某自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办理贷款业务。钱女士出于对“好闺蜜”冒某的信任,将手机交给赵某和翟某操作。一星期后,钱女士便收到了二十三万余元,缓解资金周转问题。但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钱女士便发现三家银行“催促还款”的短信接踵而至,这时钱女士夫妇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经了解,二人办理的贷款并不是什么享受国家补助的特殊贷款,而是银行推出的信用贷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只要懂操作的人都可以去办理,赵某、翟某只是利用了这个“信息差”而已。
经查,赵某原是一名从事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贷款群与西安的翟某相识。随着两人渐渐熟络,翟某提出可以介绍客户办贷款,自己负责具体操作。赵某看翟某业务广泛,精通贷款操作,便邀请翟某来如东。二人明确分工,赵某负责找客户,翟某负责贷款操作。
为提高目标客户命中率,赵某物色了六位居间介绍人,其中有从事婚介服务的卢某,还有从事保险行业的孙某,赵某承诺将贷款金额的10%作为好处费给介绍人。卢、孙二人利用自身有较大的客户群体的“优势”,帮助赵、翟二人介绍客户。赵、翟二人在如东、如皋等地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屡屡得逞,通过办理贷款、信用卡透支、手机银行操作等方式获取资金,共计作案十四起,涉及诈骗金额共计92万余元。
如东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翟某等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其中被告人赵某、翟某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冒某等人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在生活中,有时难免会碰到“囊中羞涩”、“手头紧”、缺钱的时候,但千万不要相信“贷款不用还”这种把戏。案中赵某和翟某的骗局并不高明,却屡屡得手,就是利用了他人缺少资金周转的急迫心理和不用还钱的侥幸心理。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小心贪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