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如东检察“不起诉+训诫”挽救迷途大学生
2024-03-04 14:33: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孩子期末考试通过了,正在学驾驶,过完年就准备去实习。”“他正在筹备参加互联网+项目比赛,毕业后想要自主创业……”2024年2月18日,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邓灿对被不起诉人小高、小邵的父母分别进行电话回访,均得到孩子积极改好的消息。

  2003年出生的小高就读于安徽某学院,2004年出生的小邵就读于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本该拥有光明未来的两个孩子却分别在2022年11月、2023年2月,陷入了“两卡”犯罪泥潭。

  经查,小高在朋友的介绍下将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并帮助取现1.2万元,卡内共计流入诈骗资金89万元。小邵则在兼职群内出售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帮助他人避税获取回报,其银行卡内流水共计109万元。

  案发后,如东县公安局以小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小邵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如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小高和小邵均为不满20岁的在校大学生,两个人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案件的办理不仅会影响他们的人生,甚至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家族的未来。”承办检察官邓灿与两人的学校和家长联系了解两个孩子在校情况和品行表现。

  根据2021年6月最高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关于印发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对于在校学生这类特殊群体,要坚持惩戒和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小高和小邵都属于被不法分子蛊惑从而提供两卡的“工具人”,应当根据认罪悔罪等情况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考虑到小高、小邵自身识别能力低误入歧途,认错态度良好,已自愿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况。同时,小高自案发以来深刻认识错误,学习成绩明显好转,学习和生活均步入正轨;小邵则将更多精力放在学业上,获得上海市某模型比赛二等奖的好成绩。

  “作为在校学生,小高和小邵的社会阅历较浅,此次犯罪有轻信他人、抱有侥幸心理的因素,但主观恶性小,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会给他们的一生带来无法抹去的污点。”承办检察官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整个案情,并提出拟对小高和小邵作相对不起诉的初步意见。经分管副检察长向该院检察长汇报后,同意对小高、小邵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3年12月8日,该院对小高、小邵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联合办案民警、值班律师及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对两名大学生开展联合惩戒。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两个孩子泣不成声,表示一定改过自新,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小高的父亲更是紧握着检察官的手不住地说:“感谢你们,给了孩子一次机会。”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