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7月31日,在重庆市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强调。
眼下,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全市上下正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支撑和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庆检察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作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检察行动,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抓好高质效办案、全链条保护、一站式服务,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高质效办案:
独辟蹊径攻克数字期刊版权保护难题
随着移动阅读设备的发展,数字期刊逐渐成为读者喜爱的一种阅读新方式。然而,有的电子版期刊却是未经作者授权出售的盗版数字期刊。
“有人未经授权,搭建‘七维学习空间’等网站销售国内外电子期刊。”2023年4月3日,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同日,渝中区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向渝中区检察院通报案情,该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该案是最高检、国家版权局等五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庆首例侵犯数字期刊版权系列案。
因涉案网站搭建时间久远,且涉案金额大、权利人众多、侵权作品数量精准认定难度大等特点,检察官及时引导侦查人员远程提取涉案网站后台数据,分类整理出涉案电子期刊的出版发行单位与地区,通过抽样取证的方式确定涉案电子期刊的版权归属及授权情况,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网站期刊数量、注册会员人数、充值金额等进行鉴定。
经查,2018年8月,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其他网站大量购进国内外出版发行的电子版刊物,上传至其搭建的“七维学习空间”电子期刊数据资源网站,通过收取会员费、分享网盘链接的方式对外销售数字期刊。截至案发,网站上的数字期刊达1.2万余部,注册会员近3万人,徐某非法获利7.8万余元。
2023年9月20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以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该案移送至渝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部分国外刊物是否为非法出版物以及是否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该院建议公安机关委托文旅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该案中的国外期刊均不属于非法出版物,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鉴于侵权电子期刊数量庞大,可在满足相关规范前提下通过抽样取证方式确定涉案数字期刊的版权归属及授权情况。”办案检察官陶维俊向记者介绍说,“徐某到案后多次供述其未取得刊物所属杂志社授权,加之涉案刊物杂志社均出具版权证明,证明徐某未取得授权,据此应以徐某上传的全部12973部期刊认定侵权数量。”
为最大程度帮助杂志社挽回经济损失,该院逐一向被侵权的50余家杂志社告知权利义务,充分听取其诉求,积极引导被侵权杂志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赔偿杂志社经济损失10余万元。
2024年4月23日,经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庭审期间,徐某与杂志社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20万余元。
“侵权复制品数量巨大,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创新力的发展。”为查清期刊数字化源头和传播链条,实现对该类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该院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摸排研判,发现与“七维学习空间”网站作案手段类似的5个上下游网站。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侵权期刊数量较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3个网站立案侦查。
全链条保护:
擦亮巴渝农特产品“金字招牌”
涪陵榨菜、巫山脆李、奉节脐橙、永川秀芽、城口老腊肉……这些重庆农特产品,有一个通用的法律名词——地理标志。
2023年8月,涪陵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地理标志刑事案件——制造、销售某品牌“涪陵榨菜”的制假售假案。
涪陵榨菜作为世界三大名腌菜之一,一年产值上百亿元,凭着味美实惠被大家称为“国民下饭神器”。正因如此,一些不法分子产生了傍名牌售假货的歪心思。
“这榨菜怎么和平时吃的涪陵榨菜口感、味道相差甚远?”2022年的一天,山东聊城的张先生在当地一家早餐店喝粥,店家赠送了榨菜开胃。带着疑惑,张先生向涪陵榨菜相关品牌企业咨询举报。经鉴定,该榨菜是假冒品牌产品,相关企业遂向涪陵区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一系列追踪和摸排得知,这批榨菜是早餐店老板从网上买的。
2023年2月3日,涪陵区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办案检察官余萍建议对榨菜原辅材料供销平台、运输渠道、内外包装、商标制版印刷、收支明细进行全面梳理。
经查,位于安徽砀山的一个制售假冒品牌涪陵榨菜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自2022年8月开始,以魏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开设地下工厂、进购半成品榨菜、定制仿造品牌包装、开设网络店铺形成完整的制假售假链条进行非法牟利,为了逃避侦查,还将产、储、售各环节分散藏匿于不同窝点。
2023年8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从6万余条非法交易信息中核对订单数据、查看转账记录,最终锁定了制假售假的起始时间,计算出非法经营数额为390余万元,并追诉了生产封箱胶带、包装袋的张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2023年9月,涪陵区检察院依法对魏某等14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魏某等14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五年,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3000元至80万元。10月,该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加强“涪陵榨菜”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促进涪陵榨菜产业健康发展。
“此案的办理擦亮了‘涪陵榨菜’这块‘金字招牌’,有助于提高品牌的市场竞争力。”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销售总监刘璐妍表示。
为保护知名品牌形象,重庆检察机关加大对本地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重庆市检察院印发《关于“保知识产权 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在保知识产权、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保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项行动,筑牢知识产权强保护、严保护“堤坝”。
一站式服务:
为老字号新业态保驾护航
麻辣鲜香的重庆火锅,翻滚的不仅是红红火火的热汤,也成为山城对外交流的特色名片。百家百味,每一家火锅商家的底料、佐料都有着独家秘方。不承想,重庆某食品公司的明星产品遭遇了“李鬼”。
“产品单价较低,商标易被复刻,维权成本高,产品被异地假冒侵权后,取证难度大……”2021年,作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的重庆某食品公司向重庆市检察院反映。听取企业诉求后,重庆市检察院指令渝北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随后,渝北区检察院围绕取证难点重点,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
经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龚某甲、龚某乙在湖北武汉租赁简易临时加工场所,低价购入原材料,凭借自制的配方进行混合与配比,简单熬制出麻辣鱼佐料产品,再用购买来的品牌包装袋封包后进行销售。公安机关在其制假窝点查扣尚未销售的假冒麻辣鱼佐料成品(袋装)77件,(桶装)5件,散货100袋及包装袋、纸箱若干。2023年3月13日,公安机关以龚某甲、龚某乙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该案移送至渝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每包10元、15元、18元……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龚某甲等人以不同的价格进行销售。如何准确认定犯罪金额?办案检察官在进一步审查购销双方言词证据的基础上,结合部分转账记录综合分析认为,应当以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认定该批未销售商品的货值金额。经计算,销售金额共计5.5万余元。
经渝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龚某甲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龚某乙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件办完后,如何提升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内功”,做好“治已病、防未病”的后半篇文章?“能否利用科技来打击‘李鬼’?”办案检察官有了这样的想法。于是,该院联合渝北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该公司送达风险提示函,建议在产品包装上增加防伪措施,提高产品复刻难度,同时申请驰名商标加大保护力度,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建立常态化联络,加强老字号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为更好推动重庆火锅发展,渝北区检察院从刑事犯罪打击、公共利益维护、行业营商环境净化等多维度构建起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格局。
2023年至2024年6月,重庆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犯罪307人。同时,结合办案并围绕联系点企业所需所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上门走访、法治宣讲、线索处置、风险提示等活动350余次,处置网络、网点售假和侵犯商标、商誉等案件线索共24件,收集企业诉求建议84条,帮助开展企业规范建设风险评估36件,化解涉知识产权矛盾纠纷10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