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王玲)湖北省利川市森林资源丰富,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八百里清江亦发源于此。近年来,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切实担负“源头”使命,深耕每一个涉生态环境资源小案。
引导+协作,做到犯罪打击有力
该院加强涉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引导侦查工作,尤其是对案件管辖、涉非法采矿采砂数额认定、共犯打击等方面加强引导,并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办理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证据指引》,从确定犯罪嫌疑人及到案经过、查证犯罪事实、证据充分性及排他性说明、涉案罪名等六大方面对证据收集作出详细指引。
赔偿+修复,做到恢复治理有果
该院积极探索破坏生态环境类轻罪案件治理模式,综合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不起诉+N(生态修复/公益服务/公开训诫/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模式,在依法打击的同时,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有效监管下逐步恢复。
2023年以来,在该院的组织下,共计开展补植复绿722株、增殖放流4万余尾鱼苗。在办理李某、钟某非法运输陆生野生动物案过程中,因犯罪情节轻微拟宣告不起诉时,要求2人开展巡山护林社会公益服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听证对其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并向林业部门制发建议对2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治罪+治理,做到源头管控有效
该院将涉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公开训诫、公开听证、公开庭审搬到案发现场,开展以案释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做好源头防范治理。在梳理近年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该院发现行政主管部门还存在监管和宣传上的盲区,遂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从加强执法检查、深入推进普法、实现常态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开展系统宣传,在重点河段、重点部位设置30块户外宣传牌,发放“依法治渔,保护生态”宣传资料3万余份,与毗邻县市签订跨界水域共管协议,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