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满城春色宫墙柳:《延禧攻略》里的那些犯罪嫌疑人
2018-10-22 16:0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红酥手,黄縢酒,

  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

  一杯愁绪,几年离索。

  错!错!错!

  ——宋陆游《钗头凤》

  这个夏天最热的是什么?

  小太阳

  除了天气

  就是那部叫《延禧攻略》的电视剧

  工作之余,一向只爱历史正剧的建检君,也忍不住追剧到深夜。不看还好,看后欲罢不能,剧情确实令人大呼过瘾。多年养成的职业病,让我忍不住要揪出剧中那些犯罪嫌疑人。

  现在

  我们开始吧

  魏璎珞入宫的真实原因,是因为她的亲姐姐魏璎宁(“阿满”)在宫里被人强暴后灭口,她要入宫找到真凶为姐姐报仇。后来她用各种手段查明真相,和亲王弘昼先是将姐姐强暴,后和亲王的母亲裕太妃为了掩盖罪行,又杀人灭口掐死了姐姐。

  犯罪嫌疑人:裕太妃

  涉嫌罪名:故意杀人罪

  佛面蛇心的裕太妃,她为了掩盖儿子强奸阿满的事实,杀人灭口。

  剧中裕太妃是被雷电劈死的,

  那么如果到了现代,

  裕太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建检君说法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裕太妃杀害魏璎珞姐姐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和亲王弘昼

  涉嫌罪名:强奸罪

  虽然阿满的死跟和亲王弘昼没有直接关系,但弘昼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已涉嫌构成强奸罪!!!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不是皇帝弟弟这种“身份”就能随意逃脱的,所以,才会有裕太妃上面杀人灭口的行为。

  建检君说法

  弘昼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阿满的死亡是由裕太妃杀人灭口所致,故弘昼的行为不能构成“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法定加重情节,也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数罪并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犯罪嫌疑人:娴妃

  涉嫌罪名:故意杀人罪

  佘诗曼饰演的娴妃一角,智商简直高到常人无法企及。

  黑化的开始,是不长脑子的嘉嫔明明被打入冷宫还要对她百般讽刺,最后被娴妃隔着柱子勒死,估计嘉嫔到死都不知道,她与娴妃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何娴妃会杀死自己。

  建检君说法

  表面温柔可人,背后不择手段的嘉嫔最后惨死,对观众来说那是相当的解气。但解气归解气,如果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娴妃也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犯罪嫌疑人:怡亲王、嘉嫔

  涉嫌罪名:诬告陷害罪

  怡亲王和嘉嫔设计将魏璎珞和侍卫骗至御花园,向皇上告发魏璎珞与侍卫私通,要将魏璎珞处死。

  最后,魏璎珞以情书的字迹不符巧妙的将危机化解。

  建检君说法

  怡亲王和嘉嫔为达到除去魏璎珞的目的,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高贵妃

  涉嫌罪名:故意伤害罪

  娴妃故意用皇后怀孕激怒高贵妃,高贵妃为使富察皇后流产,设计在太后娘娘的寿宴上用翻洒的鹿血引来大片蝙蝠,当时场面一片混乱,高贵妃趁机把皇后推下楼,致使其摔成重伤。

  建检君说法

  被当成棋子的高贵妃将皇后推下楼的行为造成了皇后流产,身体受到重大伤害,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罪嫌疑人:纯妃

  涉嫌罪名:疑似放火罪,实为故意杀人罪

  皇后生下的七阿哥,作为嫡子被立为太子的机会很大,纯妃的六阿哥被立为太子的可能性越来越渺茫。

  为了自己的儿子,纯妃兵行险招,纵火将皇后之子烧死在宫中。

  建检君说法

  纯妃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貌似涉嫌构成放火罪。但是,纯妃是出于杀害小皇子的目的放火的,同时对宫里人的生命安全都是一种严重的威胁。其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根据刑法理论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罚。

  故意杀人的法定刑是从死刑到三年有期徒刑,放火罪的法定刑是从三年有期徒刑到死刑,表明故意杀人是比放火更严重的罪名。也就是说,故意杀人比放火罪更重,所以应认定纯贵妃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嫌疑人:乾隆皇帝

  涉嫌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魏璎珞和皇后之弟傅恒,原本两情相悦。但在宫里,婚事必须皇帝点头同意才行。即使他和魏璎珞两情相悦,也无法终成眷属。

  其实大家都清楚,皇帝死活不同意璎珞和傅恒的婚事,因为他也看上了璎珞。皇上下旨要魏璎珞在当年第一场冬雪的时候,从乾清宫开始,三步一叩,走完十二个时辰,跪遍三宫六院。

  建检君说法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乾隆皇帝的这种行为,放到现代,就是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需要注意的是,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没有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告诉的才处理,不告不理。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犯罪嫌疑人:袁春望

  涉嫌罪名:疑似投放危险物质罪,实为故意杀人罪

  魏璎珞、袁春望二人在辛者库认识,后来结成了异性兄妹,在这深宫中彼此照应。

  袁春望在魏璎珞成了皇上的妃子后,自认为是魏璎珞背叛了他,从此多次谋害魏璎珞,后来竟对璎珞下尸虫之毒,致使璎珞差点死亡。

  建检君说法

  袁春望为达到个人目的,对他人投放毒药,由于袁春望仅针对魏璎珞一人投毒,并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所以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毒只是杀人的手段,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投放危险物质罪,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投毒罪,只是外延更为广泛,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面所做的法律分析

  权当追剧之余的一种放松

  倘若这些案件发生在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地位,只要行为触犯法律都必将受到严惩。当然古代法律与现代存在很多不同,我们可以从这些不同中充分感受法治的进步。

  历史背景

  延禧宫,属紫禁城内廷东六宫之一,位于东六宫区东南下角。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初名长寿宫。嘉靖十四年(1535年)改称延祺宫。清代又改名为延禧宫,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重修。清乾隆帝孝仪纯皇后(嘉庆帝生母魏佳氏,即魏璎珞原型)等明清嫔妃曾在此居住。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延禧宫起火,烧毁大部分建筑,仅余宫门。宣统元年(1909年)端康太妃(光绪帝瑾妃)主持在延禧宫原址兴工修建一座3层西洋式建筑——水殿。因国库空虚,直至宣统三年(1911年)冬尚未完工,后被迫停建。

  看完了《延禧攻略》再带大家看看现实中的延禧宫,继而给大家推荐《故宫古物之美》这本书。因为,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人们都无法离开古典带来的影响。它延续了人类的生命与智慧,告诉了我们因何能成为现在的我们,并从哀伤、陈旧的话语里,重新发掘时代的美学。

  立检为公,司法为民。

  平安稳定,公平正义。

  建邺检察,守护到底!

  编辑:张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