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那个盛夏,在我们的毕业典礼上,时任校长龙宗智勉励我们全体毕业生,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怀着法治的信仰前行”。虽历时十三年之久,仍言犹在耳。回首我过往的法律职业生涯,“怀着法治的信仰前行”成了我的初心和使命,成为我心中的一团火和前行路上的一盏灯。
工作后,我也曾迷茫,也曾困惑,也曾辗转反侧,为什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很多东西和我在学校学到的不一样。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我意识到正是因为法治的不健全,很多人还没有形成法治理念,像我这样的法律人才有更大的用武之地,才有更大的施展空间,也才能以自己的亲身实践为后来者提供经验与教训,更越发认识到“怀着法治的信仰前行”这句话的深意。法治的信仰犹如海上的灯塔,虽总要历经风吹雨打,但只要法治的信仰不变,海上的灯塔不熄,法律人就有继续行进的希望。
多年前在办理一起事业单位负责人职务犯罪案件时,因为某些事情需要找该人的妻子了解一些情况。她是一名小学教师,面对我和同事时,坚称自己的丈夫是清白的,是因为丈夫在平时工作中得罪了一些人,才被构陷,且对我们所问的问题,从不正面回答,最终我和同事无功而返。面对此种情况,当时的我也曾义愤填膺,强压怒火。多年后,再回过头看这件事情,作为一名妻子选择相信自己的丈夫,不能说她有错误,而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就是用充分、合法、真实的证据来证实该负责人的贪腐行为,把他置于法律之下,并得到公正的审判,进而消除一切对他没有贪腐的怀疑。这就是对法治的信仰。
2018年初,我刚到民行部门工作不久,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摆在了我的案头,这是公益诉讼全面开展后,我院受理的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一切都是崭新的。一方面,作为民行新人的我积极学习公益诉讼专业知识,去办理过类似案件的单位进行取经;另一方面,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对能够作为刑事附带公益诉讼对象的主体进行深入研究,并多次远赴海安、东台调查取证、查看现场、收集公益诉讼的相关证据。最终以某热镀锌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向如东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亦判决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跟上法律前进的步伐,不断更新专业知识,认真细致审查每一个案件,这也是对法治的信仰。
参加基层检察工作十三年,难得遇见什么大案、大事,更多处理的是普通案件,初心如磐,使命不改,十三年前的那句“怀着法治的信仰前行”依旧不断给我动力,推动我继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