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今天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你进行不起诉宣告,你能听清楚吗?”
2020年2月21日下午,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钱某某、顾某某、唐某某通过远程视频方式,集中宣布不起诉决定。
“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但同时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你不起诉。希望你通过此事,牢记教训,避免再犯。”
视频的对面,钱某某、顾某某、唐某某都面露感激,纷纷表示以后会遵守法律规定,真正做到知法守法。
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严格遵循最高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依法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坚守岗位、灵活机动。
一方面与公安、法院会商签订了《关于建立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保证县区疫情防控工作安全进行;
另一方面,创新办案方式,简化讯问程序、线上办案等方式,保证在手案件办理不拖延,坚持疫情防控期间办案质效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