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某原本跟在父亲一起从事油漆粉刷工作,虽然不赚大钱,但如果认真干活一年也能有十来万元的收入,他却因为盗窃走上了不归路。12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季某批准逮捕。
第一次偷东西,由于盗窃的东西达不到立案标准,季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天。被处罚后,他没有吸取教训,反而觉得盗窃是一件有意思的事,随后又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于去年6月12日被如东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当年11月18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的当天,季某还向看守所管教保证,出去后一定不会再做违法的事,要好好做人。可走出监狱还不到两个小时,季某一摸口袋空空如也,就又开始伺机寻找猎物。他转到一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一辆电瓶车钥匙没有拔,左右观察没人,立马坐上电动车开走了。这一次盗窃顺利实施后,季某就再没有任何顾忌,也忘记自己曾经许诺过要改过自新的话,在短短的十来天时间里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
鉴于季某是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犯罪,且其本身无法自主控制自己的盗窃行为,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无法防止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