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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数万尾鱼苗,在他们手中游入南黄海——如东县检察院开展“修复海洋生态,联手保护公益”增殖放流活动
2021-07-06 08:26: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我宣布,增殖放流活动开始!”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刚给增殖放流活动致辞后,数万尾活蹦乱跳的鱼苗在江苏如东阳光岛码头被放流进南黄海。

  如东因海而生、傍海而长、扶海而兴,拥有全省九分之一的海洋岸线和104万亩广袤滩涂,海域面积达4758平方公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东人已经赋予“靠海吃海”更多的时代内涵,“放鱼节”也已成为如东县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

  立足本县海岸线长、滩涂面积大、近海资源丰富的地域特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和如东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举办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以“修复海洋生态,联手保护公益”为主题,以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赔付的海洋生态修复赔偿金为资金来源,共放流大黄鱼、半滑舌鳎等鱼苗数万尾。

  “以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但经过这个案件,我知道了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的严重性,我现在愿意把交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弥补过去犯下的错误,同时也为做好宣传,让大家共同保护好海洋环境资源。”在增殖放流现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当事人徐某如释重负,对检察官说出了内心的话,就在2020年,他因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受到了刑事处罚,还被追究了海洋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参加本次活动的还有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东台市人民法院、如东县公安局、如东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南通如东海事处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8位渔民代表。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前往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海洋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研究商讨今后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海洋环境公益保护工作。

  诉讼和惩罚不是目的,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才是公益诉讼的价值追求,本次活动积极响应如东县委县政府“向海发展”的战略政策,为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了协作交流平台,逐步打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群众三方联动海域生态共治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形成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资源的工作合力。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