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及《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点》的要求,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如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与帮教工作实施办法》,以检察履职助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走深走实,打造衔接贯通、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
以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实施办法》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与尊严,严格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与个人信息;重点考虑未成年人的意愿与实际需要,保障未成年人选择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陪同接受临界预防与帮教的权利;保障未成年人获得科学有力的监护,对因监护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
分级实施临界预防措施。临界预防与帮教工作是有针对性的预防,依据严重性、危害性程度的递进,对临界预防对象的教育、纠正与矫治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针对未成年人出现临界行为的原因以及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社会生活、监护教育等情况,《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预防、教育、矫正的侧重点做出相应分类,分级制定了临界预防措施,以确保预防措施与未成年人临界行为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构建全方位帮教体系。如东检察与如东公安形成联动机制,及时进行信息梳理与共享,建立未成年人预防与帮教档案;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社区(村委)等有关单位,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共建机制,发动上述单位及时反馈本辖区或业务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临界行为线索,帮助掌握应当接受临界预防未成年人动态情况;在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承担或协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综合采取各种手段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