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检务”是司法办案大势所趋和时代所需。实施科技强检、打造智慧检务,既是检察机关践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有力举措,也是助推检察工作和检务保障工作同频共振、共同发展的应有之义。
强化全局建设。近年来,最高检察院先后下发《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指导方案》,提出指导方案和建设任务,要求建设智慧办案、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三个系统,实现智慧检务全面融合。说明检务保障的中心是服务办案。因此,在开展检务保障工作、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时,要把检务保障工作置于检察工作大局思考。要立足于建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智慧检务总体架构,加强与业务部门、其他政法部门、行政部门联系,建立完善智慧检务综合应用系统,在办案全过程提供智能辅助作用。
破除数据壁垒。“智慧检务”的基础是“智慧”,“智慧”源自“数据”。发展智慧检务需要有大数据思维。检察机关需要积极探索将检务保障相关系统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审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成一个智慧检务综合运用系统。统一检务保障工作规范和数据采集模式,实现不同来源的数据实时采集、自动整理汇总,确保上下级检察机关能够共享数据和决策指导。提高信息化建设标准,配强信息基础设施,由上级检察院牵头建立统一的检务保障工作软件系统,提升不同地区信息模块和系统兼容性,打破信息流动的屏障。
建强科学队伍。智慧检务建设离不开队伍、人才机制保障。面对智慧检务建设势在必行的局面,提升从业干警素质极为重要。要把智慧检务工作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抓好从事检务保障工作人员尤其是财务、技术等工作人员的培养。可以由市级检察院牵头组织技能操作培训,在全市范围开展轮岗交流,定期邀请检察技术专家授课,组织检务保障工作人员外出进修,努力培养精通检务保障业务、技术工作的专业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打通检务保障工作人员晋升渠道,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完善检务保障工作人员职业保障,借鉴企事业单位人员职称待遇晋升机制,在不改变身份性质的前提下,将待遇与职称挂钩,提高检务保障人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