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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轮调解”终让肇事赔偿“柳暗花明”
2024-03-20 08:50: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赔偿已经全部到位了。本来我们都以为没有希望了,是你们的不懈努力让赔偿最终得成!”2024年2月底,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泱在对刑事和解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时,一位被害人家属拉着他的手说出了这样一番话。谁能料到,一年前该案的办理还苦于找不到出路,矛盾重重。

  2023年2月,该院受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包某某在驾驶小型面包车时为避让停靠在交叉路口的车辆而向右急打反向盘,结果与右侧车道的一辆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包某某车内搭乘五人两死三伤的严重后果。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包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肇事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无法用于车内人员的赔偿,仅两名死者的法定赔偿金就高达200余万元,远超包某某实际赔偿能力。而包某某对事故责任认定也持有异议,不但聘请两名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还举报公安机关制造冤假错案,赔偿态度十分消极。对此,该案伤者和死者近亲属非常不满,坚决要求从严惩处,否则就要上访。双方的对抗抵触情绪十分激烈,矛盾一触即发。

  “交通肇事案件对双方当事人都是伤害,一诉了之或许能平息被害方的怒火,但绝不是一个好的处理结果。”事关群众利益,等不起也拖不得。检察官吴泱认为,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为被害人争取到更多赔偿,同时促成犯罪嫌疑人真正悔罪悔过,促使矛盾化解,才是本案的“最优解”。

  全面审查案件后,检察官吴泱与两位调解员认真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发现包某某与五名被害人系同一工地的工友,之前关系尚可。于是,检察官先从三名伤者开始做工作,以工友情义、死者家庭情况和包某某经济条件为切口,耐心说和。最终三名伤者表示不要一分钱赔偿,希望包某某将钱都赔偿给死者。两名死者的近亲属得知情况后,内心也受到极大触动,表示愿意接受现实,在法定赔偿标准以下主张赔偿款。这让检察官觉得“案件办理看到了一丝曙光”。

  “老板给我们都办理过工伤保险。”在走访调查中,检察官向当事人了解到这样一个细节,又敏锐发现本案恰好发生在下班途中,能否依法主张工伤赔偿弥补保险缺口?检察官第一时间将线索告知被害人家属,最终成功促成工伤赔偿。为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重视与关心,检察官多次联合人民调解员主动上门开展心理疏导,让伤者和死者近亲属感受到司法温度的同时,也为达成和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包某某的车辆保险到底能否用于死者赔偿?谨慎起见,检察官决定沿着这条线索再挖一挖。追根溯源,通过联系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员,检察官发现有一项“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每座30万元。因该项保险属于独立险种,故而没有与其他常见的商业保险放在一张保单上。而包某某在购买保险时没有仔细留意,导致他完全不清楚还有这样一笔保险。检察官随后联系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组织双方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数次对接,为两名死者家属争取到这笔赔偿。

  在检察官多次沟通,对认定事故责任的原因进行释法说理后,包某某的态度也逐渐转变,“他们因为坐了我的车才发生车祸,我确实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我肯定会想方设法再筹借点钱尽力赔偿。”最终,包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筹借20万元用于赔偿死者家属。该案先后共经过七轮调解工作,双方于2023年5月份达成刑事和解,被害方也均对犯罪嫌疑人出具了谅解书,2023年9月,包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个事故我原先问过别人,一共要赔偿二百多万,我想我反正赔不起,就破罐子破摔了。没想到经过检察机关做工作,既考虑到我的实际履行能力,同时也让受害人得以赔偿。”拿到缓刑判决书之后,包某某如是说。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