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某、赵某某涉嫌盗窃一案,由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先后在洋口镇共同盗窃铁锚、铁管等物品。经鉴定,涉案总价值人民币17276元。依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赵某某涉嫌盗窃案提起公诉
2022-01-24 10:57: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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