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严厉打击酒驾的态势下,几乎人人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喝了酒继续开车,更有甚者还主动帮朋友顶包。近日如东一男子为了所谓的义气,帮醉驾朋友顶包,结果被民警识破,不仅没有帮到朋友,自己也因为包庇罪受到了惩罚。
2018年12月8日晚,如东洋口医院西侧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交警到达现场后,现场一共两个人:张某甲、张某乙。民警到现场之后,仔细勘验了现场情况,拍照取证,张某乙自称驾车人,说是自己晚上开车没看到路边的行人,一不小心撞上去了,交警如实做了记录,但是交警发现乘坐人员张某甲喝了酒,张某甲对于交警的询问基本以沉默表示。
经过交警的仔细调查,发现现场有监控摄像头,通过调取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车辆上事发后只有驾驶员一人下车,外形特征较似张某甲,八分钟后,有一形似张某乙的男子从东侧步行来到现场。交警以视频为据,加强对张某甲的询问,张某甲在视频面前无法自圆其说,承认了张某乙系主动帮其顶包的经过。张某乙最终也承认车子不是自己开的,自己是帮朋友张某甲顶包。
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8年12月8日晚上,张某甲在张某乙的饭店里吃饭时,喝了大约四两左右的白酒,聚会结束后,朋友均劝他找个代驾或者打的回家,但是张某甲仗着酒量好,硬是要自己开车回家,随后就离开众人,自己驾驶小汽车沿X352线由东向西行驶。开着开着,酒意上了头,张某昏昏欲睡,行驶至洋口医院西侧路段时,与正常步行准备过马路的被害人祁某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被害人祁某当场死亡。
张某甲和张某乙原是生意伙伴,张某甲经常给张某乙的饭店提供海鲜。当晚,张某乙得知张某甲肇事后立即前往现场,其想着张某甲是酒后驾车,也想到张某甲的汽车有150万的保险,可以都由保险公司赔偿,但是如果是酒驾出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而且张某甲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有牢狱之灾,而自己未喝酒,如果主动赔偿,就不需要去监狱服刑,遂主动提出顶包,张某甲未反对,想借机蒙混过关,结果在监控视频面前无所遁形。经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肇事司机张某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顶包司机张某乙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向侦查机关作出虚假陈述,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乙涉嫌包庇罪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6月21日,经如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甲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乙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向侦查机关作出虚假陈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检察官提醒:
为逃避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类似的“顶包”案屡有发生,交通肇事后找人和帮人“顶包”,都是下下策,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样自作聪明,只会导致处罚更严重,也会连累亲友。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因一时“讲义气”、“逞英雄”而破坏司法公正,最明智的选择是劝服犯罪嫌疑人早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任丹丹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