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那年,经过整整一年艰苦学习,我连续顺利通过了司考、研究生、公务员三场大考,被同学冠以“学霸”头衔,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起来。带着学以致用的渴望以及大展拳脚的憧憬,我毅然放弃了攻读研究生的机会,选择进入了检察院工作。
现实工作却给我浇了一盆冷水。担任原侦查监督科内勤的我,鲜有影视剧里的办理大要案的慷慨陈词与舌战群儒,承担更多的是琐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这三年里,曾因没能写出让人满意的总结哭过鼻子,曾因统计各项考核数据熬红了眼,还因第一次参加辩论赛紧张而忘记辩词……
任命检察员后,我开始独立承办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还是没有想象中的游刃有余:因为第一次开庭紧张而兴奋,但熬到半夜写出的出庭预案并没有派上用场;因为自认为交通肇事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不合理”,与公安承办人据理力争;也因为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之间的区别而阅遍典籍,仍一头雾水、不知所云……
这些林林总总的事儿串联起我九年的检察生涯,现在回想起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其中有酸有甜有苦有辣,让我对刑检工作又爱又恨,一边咬牙切齿怨声载道,一边乐趣满满视若珍宝。
至此,方知每一个鲜活的案件并非如教科书般经典,可以直接按图索骥定罪量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古人诚不欺我。亦知前两句为“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22岁的年少无知的我,仅通过一年的法律学习后就妄想“学以致用”,叹一声可笑的同时,也端正了态度:终身学习、终身实践。
还好,懵懵懂懂的我在不断的重复中熟练了技能,在紧张的办案期限中提高了效率,在繁多案件处理中学会了统筹。我在卷宗中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生、学习各行各业的知识。九年可谓收获满满。而办案中如何对证据去伪存真;如何依据证据认定法律事实;如何将认定的法律事实精准定性;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的这些都需要穷尽一生去学习、揣摩。
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学。”法有限而事无穷。学习为我带来了快乐和满足,让我懂得了责任和担当。在检察院这片土地上,在我的法律梦开始的地方,我时刻谨记——工作需要学习,学习带来成长,成长蕴含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