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铃”,一大早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长张健办公室里的电话便响了,原来是该院民行部门打来的电话,说现在需要紧急用警,配合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而且时间紧张,证据随时有灭失的风险。
法警大队接到网上用警申请,提交审批后,在网上填写了派警命令,安排了人员分工、制定了应急预案,配置警用装备,检查了警用车辆。10分钟后,两名法警便和民行部门检察官赶赴现场,及时将证据固定,确保公益诉讼案件顺利进行。
这是该院司法警察履职创新,全力保障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
为积极应对新兴检察业务对警务保障提出的新课题,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四大检察”中的职能作用,以“服务司法一线,保障办案安全”为中心,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主动融入检察办案工作,增强适应改革、转型发展的信心,实现与检察工作的同频共振,如东县人民检察院这支获得过“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的法警大队突出“转型”和“创新”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按照“司法警察职能进办案流程、司法警察人员进办案组织”的要求,创新履职模式,高效保障、辅助公益诉讼工作。
在助力检察公益诉讼的过程中,该院法警大队全体成员既做“驾驶员”,又做“安全员”,还在民行部门长期派警协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大队长张健介绍说:“我们联合院民行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司法警察建立办案协助机制的意见》,明确司法警察参与线索摸排、调查取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出庭检察官人身安全、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的车辆驾驶、安全保障、协作配合、证据固定、监督制约等作用。”
2018年5月,该院在工作中发现少数用海企业长期拖欠海域使用金,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调查核实,法警大队及时跟进,派警协助开展取证工作。执勤法警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全程协助证据收集、视频资料固定、书面证据复印、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工作。最终,该院民行部门成功办理了此案,共收回所欠海域使用金人民币三十七万余元,此案也成为全省首例涉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8年9月,该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大量不易降解的木制品、塑料、玻璃等垃圾,尤其是白色浮泡碎片,长期堆积于沿海滩涂,污染了周边海洋,该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法警大队予以积极协助。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法警大队携带警用装备,全程保证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录像设备对现场进行录像,固定视频电子证据。法警大队派警协助检察官向有关部门及相关镇区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清除海滩垃圾,有效保护了近海环境。
2019年年初,经群众举报,该院发现部分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堆积成山,随即奔赴现场调查,法警大队派警予以协助。办案检察官现场召集乡镇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商定应急处置方案。执勤法警全程驾驶警车保障检察官取证工作;协助检察官收集现场证据,并全程记录取证过程;协助检察官对相关证人进行询问。由于围观群众较多,执勤法警负责维护检察官办案的现场秩序,充分保障“露天”圆桌会议的进行,确保检察官顺利开展工作。司法警察和检察官各自发挥所长,互补短板,形成合力,高质量地完成了该次公益诉讼检查工作。最终,该院民行部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使9处800余吨农村“垃圾山”全部清运完毕,并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磋商、联席会议等制度。
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蓓称赞说:“每一个现场都有他们的身影,每一个案件都凝聚着他们的汗水,感谢法警大队对我们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