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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遗漏被告人的可能?——如东检察通过公开听证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释法说理
2020-05-14 08:41: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明明发生了二次碾压,两位肇事者都撞到了我母亲,为什么起诉的时候只起诉其中一位肇事者,而遗漏了另外一位?”

  2020年4月底,如东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了张女士的来电,对于她母亲因交通肇事死亡一案提出了质疑,更直接表明“如果无法严惩所有肇事者,我作为女儿内心不安!”

  接到张女士的电话,承办检察官也不禁疑惑。本着公正负责的态度,检察官调阅了该案全部卷宗,认真审查所有证据、并仔细询问相关办案人员,发现张女士母亲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颅脑损伤”,由第一位肇事者直接撞击导致,而第二位肇事者虽对张女士母亲造成了二次碾压,但伤在腿部,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

  

  为进一步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2020年5月8日,如东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本案中确实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但专业医疗机构的鉴定意见表明,第一起事故是您母亲死亡的直接原因,第二起事故与您母亲的死亡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检察官直接对该案的关键点作出解释。

  “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就可以不被起诉吗?”申诉人张女士提出了心中最大的疑问。

  “只有构成刑事犯罪才能被列为刑事被告人,第二位肇事者没有造成您母亲死亡的后果,不构成刑事犯罪,因而没有被起诉。”

  “他无证驾驶,从我母亲的腿上碾过去,还肇事逃逸,难道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

  “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其行为违反了行政法律,公安部门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听了检察官的解释,张女士心中的疑惑终于被解开,心中的石头也放下了。

  “我母亲已经去世了,但我们一直没有拿到全部的赔偿款,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希望您尽早走出伤痛。我们检察机关也了解到您家的困难情况,前期也主动为你们申请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关于赔偿问题,在证据具备的条件下,您也可以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民事诉讼的途径获得赔偿。”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公开听证,张女士最终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她当场表示:“听了检察官的解释,我学到了很多,也知道了接下来该怎么去做了。”

  

  “这种公开审查案件的形式非常好!把答复当做法治宣传过程,可以更好地解释当事人心中的疑惑。同时对于每一个参与人都是一个法治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的县人大代表许玲珊这样评价。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