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珍藏着1992年3月23日的《中国检察报》(《检察日报》前身),我的第一篇法治宣传文章在其第二版刊发。近30年的岁月里,这张微微泛黄的报纸不知不觉已成为我前行的动力。
1992年3月,我参与办理了一起案情奇特的贪污案,便以《财迷心窍伪造现场,侵吞公款难逃法网》为题写成法治宣传稿件,试投心仪的《中国检察报》。没想到,稿件寄出不到10天即被刊发,这是如东县检察院见之于《中国检察报》的第一篇文稿。当时的我喜出望外,作为检察战线的“新兵”,初次投稿就得到编辑老师的肯定,感激之情难言于表。
在此后的检察工作中,我一边积极参与办案,一边以《检察日报》为师,从中汲取法学和检察知识养分。通过学习和实践,我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获得县委、县政府的嘉奖,且常有一些法治宣传稿件、调查报告及实务性理论文章在《检察日报》《人民检察》杂志等报刊发表。这些年,我就像原始森林里的一棵幼苗,《检察日报》的雨露滋润我茁壮成长,给予我知识、智慧和力量。
2012年暮春时节,江海大地草长莺飞,一片生机盎然。时任检察日报社总编辑的王松苗做客南通市检察院举办的“通检讲坛”,作《检察新闻社会化》专题报告。报告中,王松苗欣然提到了我的名字,并说我“多年来与《检察日报》建立并保持长期的经常性联系……”其后不久,王总编辑又将新主编出版的《检察史的新闻阅读》一书委托报社一年轻记者从北京千里迢迢捎赠与我。打开新著,扉页上端庄遒劲的手书“缪军同志惠存——王松苗赠”立即映入眼帘,令我感动不已。
2012年5月,结合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我拟就了《近亲属不必出庭作证:“亲亲相隐”理念的回归》一稿,试投报纸“观点”版,不几天就见报了,并欣喜地看到编辑老师倾心在标题上增添了“点睛”之笔,真是点铁成金哪!很快,我所撰写的《财产性利益也应成为敲诈勒索的犯罪对象》也被为《检察日报》刊发。
近年来,我又有《能不忆江南》(江苏如东检察文化建设巡礼)、《灵活运用引渡制度》《至论不如清》《心中的学术殿堂》等作品在《检察日报》上陆续发表,有些还在各级评比中获奖。
每当我回望从事检察工作的心路历程,就越发感念《检察日报》和各位编辑老师。30年来,《检察日报》与检察报人对我的关爱、指导与帮助是巨大的,我深知每一篇文稿见报无不凝聚着编辑老师的心血与汗水,感恩之情难以用言语表达。
值此《检察日报》创刊30周年华诞之际,我衷心祝愿《检察日报》欣欣向荣,蒸蒸日上,越办越好!我也将与她相伴到永远,在她的阳光雨露沐浴下,一如既往地为所钟爱的检察事业鼓与呼。
(作者为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退休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