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主任,罪犯陈某某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您放心,我们后续会持续关注他的情况。”2021年11月19日,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看守所打电话向驻看守所检察室告知陈某某近期执行情况。
2021年10月,如东县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时,依法建议对其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经如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意见被采纳。
陈某某先后以投资做生意为由诈骗财物共计二十余万余元,所骗赃款均用于网络赌博及归还个人债务,截至判决仍未退还。此外,陈某某曾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8月,陈某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陈某某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法院依法书面征求检察机关意见。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旨在保障罪犯的生命权、健康权,但也要防止有人钻法律的空子,因此我们在实践中不仅要审查罪犯的医学条件,还要全面评估其社会危险性。”如东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介绍。
该院主动调取陈某某2019年以来的诊疗记录,会同法院医学意见共同提交给南通市检察院法医进行文证审查。适时向公安机关调取陈某某违法犯罪记录,同时深入陈某某居住地,主动走访村委会、被害人、邻居,全面掌握其前科劣迹、犯罪情节、赔偿情况、赌博恶习等综合分析评估其社会危险性。
经审查,罪犯陈某某患有严重心脏病,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且伴有高危级高血压。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的医学条件,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认定上。为此如东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根据前期调查情况,检察官围绕陈某某的诈骗手段行为、可否认定具赌博恶习等方面充分讨论,一致认为其具有再犯可能性,向法院发出不符合保外就医的《征求意见回复函》。
虽不能暂予监外执行,但也要保证罪犯陈某某的生命健康。为确保顺利收监执行,检察办案人员及时与看守所沟通对接,有针对性研究解决该犯的收监执行措施,考虑到陈某某的身体状况,不安排其从事值班等监内任务,同时安排同监舍专人随时密切关注其状况,另外针对该犯制定专门监内突发疾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第一时间抢救、及时就医治疗处置到位。2021年10月18日,如东县看守所顺利对罪犯陈某某收监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