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4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通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典型案例。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宋某某等30名农民工与某清洁用品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支持劳动仲裁案》成功入选。
2020年初,某清洁用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歇业,拖欠宋某等30名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该公司对外负有众多债务无力清偿,对所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未能兑现。
2020年7月,如东县检察院通过与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的协作机制和各乡镇联络机制,获悉该案线索,随即成立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涉案企业聘用人员大多来自湖北、安徽、四川的偏远乡村,因疫情影响大部分已回乡谋生,少数代表留在当地维权。检察机关调取了农民工社保缴费记录,查阅该公司账簿、生产日志、考勤等资料,逐一核对员工身份和欠薪数额,最终确认该公司拖欠宋某等30人工资106.1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宋某等人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理应在用工期间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020年8月,检察机关支持宋某等30人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如东县检察院参与庭前调解,成功促使该公司在裁决前足额发放30名农民工工资106.13万元。
下一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职能,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民生需求,以“案例调研能力提升年”为契机,不断完善典型案例培育机制,推动典型案例常态化发展,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司法效果,以公正高效的检察履职服务如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