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莲,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08年8月考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第一、二检察部历练,怀揣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始终保持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以高度的责任心、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从检14年,曾被县政府嘉奖5次,被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南通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依法履职
严守案件质量底线,勇于担当
2019年6月,刚从事公诉工作不满一年的她被调至第二检察部工作,为了迅速克服新的办案挑战,她以科室主任为榜样,多看多问多学,全面细致审查案件,以案件质量为第一生命线,并主动申请办理各类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从2019年6月至今,共办理提前介入案件11件32人 ,审查逮捕案件23件39人,审查起诉案件41件83人,先后成功主诉了南通“3.19”、“1.10”特大骗取出口退税系列案、如东首例“洗钱”案等案件,无一例无罪判决案件。
另外,李喜莲撰写的南通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评为南通市检察机关第三季度优秀案例,袁某某洗钱案被评为2021年度十大优秀案例,根据其办理黄某某等7人非法经营案创作的《私人换汇?NO!此举违法》在全国检察机关“金融检察微课堂”大赛评选中荣获三等奖。
直面贪腐
依法打击职务犯罪
李喜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积极依法公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在办理某局副局长陈某某(二级调研员)受贿案、某局朱某某等6人贪污、受贿、合同诈骗、敲诈勒索、串通投标案等重大、疑难、复杂且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时,她通过提前介入,从证据的调取、案件的定性等方面引导调查,为后期成功提起公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她秉承通过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要求,对办案中反应出来的某局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突出问题撰写检察建议,为行政机关强化管理依法行政献策,通过提出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建议,推动该局建立了十项管理制度,获得行政机关全面认可,同时该份检察建议也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十佳优秀检察建议。
宽严相济
检察蓝传递司法温度
3年的经济犯罪办案经历,使得李喜莲对如何在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既体现公平正义又兼顾司法温暖,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在对一起涉民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行讯问时,两名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并没有异议,但是因为担心涉案企业的经营请求能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给他们一些时间把企业安排好。
能不能给这个企业一次机会?能不能将办案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此时李喜莲陷入了两难,一方面涉案金额巨大,两名实际经营人均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一方面涉案企业系一“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安排就业人数较多,与当地一上市企业业务联系紧密,稍有处置不当就会引发经济社会稳定风险。
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她迅速全面开展调查评估、在推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涉案企业的经营发展,依法采取更加灵活务实、及时高效的司法措施,主动开展羁押必要审查,对其中一名实际经营人精准变更强制措施,帮助涉案企业“活下来”。涉案企业的实际经营人在变更强制措施以后,立刻联系上游供应商和下游销售客户,争取最大的支持,在回笼资金以后第一时间主动为涉案企业退出违法所得900余万元。
在平凡又忙碌的日子里,李喜莲凭着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十年如一日秉承职业良知,用公平与正义释放检察温度,用真心与信念在自己的岗位上践行从检为民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