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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22件!黑龙江大庆让胡路:交出“醉驾类”轻罪案件“提速增效”答卷
2024-07-22 15:13: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唐浩 何其伟)7月4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受理22件危险驾驶案件,7月8日依法提起公诉,交出办理“醉驾类”轻罪案件“治罪提速”“治理提效”新答卷。7月12日,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当庭宣判。

  据悉,让胡路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意见》,针对轻罪案件采取“专人专办、集中移送、集中审判”的“三集中”工作模式,将繁简分流工作嵌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中,实现了轻罪案件公检法执法办案全流程的优化,实现了轻罪案件公检法执法办案的全流程优化,缩短办案时限。

  崔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其血液中酒精浓度222.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于该案,侦协办的轮值检察官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考虑到案件性质轻微,被告人认罪认罚,检察官将案件确定为轻罪案件,适用“三集中”办理机制。同时,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将王某某等一批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直接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类案集中审理、当庭宣判。该批22起案件从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用时8天。

  “要真正做到轻罪案件‘治罪’与‘治理’并重,需要‘跳出案件看案件’,分析案件背后的成因,才能对症下药,实现轻罪案件的系统治理。对严重醉驾行为要严管到底。”

  据介绍,该院此次集中起诉的22件危险驾驶案件,大部分是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50mg/100mL,其中一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8.1mg/100mL,对发生实际损害后果严重、醉驾行为危险性大、行为人主观恶性大等案件仍需从严处理,不予判处缓刑,避免有人心存侥幸。

  该院还与辖区的两家交警大队开展座谈,就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高发路段、高发时间进行分析,建议两家交警大队科学调度警力、有效设置警示标志,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源头治理。

  此外,该院还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组织两家油田企业员工共60余人及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通过“一线普法”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从“事后治罪”到事前预防的转变。

  编辑:李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