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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找驻所检察官谈谈” ——如东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力度也有温度
2019-12-19 08:39: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陈主任,有一名在押人员想要找驻所检察官谈谈。”

  “好的,我马上来!”

  

  看守所管教口中的陈主任是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卫星,和在押人员谈话是他每天都要做的工作,用他的话说,在押人员有事就想到找“驻检”(驻看守所检察官)是好事,这才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扎实,我们的工作能让人信服。

  这次的谈话对象是一名18岁的犯罪嫌疑人相某。陈卫星通过询问了解到:相某是四川人,今年刚结束高考,因为考不上大学就来到沿海打工,在“朋友”的教唆下,一起参与了盗窃,后被捕入狱。这次约谈驻检是因为他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想要咨询和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谈话中,相某说得最多的就是“我真的不知道会是这样的后果,我很后悔。”看着年轻的相某,陈卫星心里闪过一丝隐痛,例行谈话后,忍不住要和相某好好聊一聊:“前几个月你才结束高考,本该开启最灿烂的人生篇章,今天却在这里见到你,很替你惋惜,也想劝劝你下次一定不要再偷了。你还年轻,完全来得及学门手艺,以后成家立业,才是真正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犯罪嫌疑人相某刚成年,没有前科劣迹,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中“可以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情形。陈卫星在初审上述情节的基础上,依据犯罪嫌疑人申请,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程序。为提升办案效果,达到“挽救和教育”的目的,驻所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选择了“费功夫”:多次找犯罪嫌疑人相某谈心谈话,劝导其珍惜机会,真心悔改;迅速联系本院第一检察部,联动落实认罪认罚制度,为相某争取最大幅度从宽处理机会;对相某的家人进行了走访和调查谈话,了解相某的成长情况和犯罪成因,结合了解的情况向其家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教育管教建议。

  最终,犯罪嫌疑人相某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回家后的相某特意给陈卫星寄来一封信,信中他说,检察官的关心和教育让他觉得温暖,觉得自己还有未来,回去后他到自己姐姐的养殖场帮忙,以后还想去专门的厨师学校学习厨艺,他想自己以后一定好好做人,绝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

  看完信,陈卫星欣慰地笑了。

  从“驻所谈话”到“羁押必要性审查”,该院始终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贯穿驻所检察工作全过程,在押人员有事就想到找驻检,这份信任的背后有着驻所检察官的执着坚守,每天“打卡”巡监、找在押人员谈话、进行安全检查是驻所检察官的日常。在他们看来,驻所检察不是简单的例行公事,不是冰冷的记录,而是尽最大的责任和善意让每个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正义的力量、平等的关怀和法律的温度。

  (徐莉莉 季寰宇)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