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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张慧:让检察新闻宣传成为检察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军号”
2020-06-04 08:49: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5月29日召开会议,会议提出要“加强改革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大力宣传改革亮点、经验和精彩故事,进一步彰显改革成效、凝聚改革共识。”

  “酒香也怕巷子深”,检察宣传作为检察机关的喉舌,绝不是费虚功的工作。张军检察长说过:“本在检察工作,要在检察文化,效在新闻宣传。”检察工作是本体核心;检察新闻宣传是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检察办案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统一最好最直接的媒介。作为检察宣传工作者,我认为在检察工作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的同时,还得努力让它走得远、走得广、走得进寻常百姓家。这就需要我们做深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李跃在文章里提到:“要以‘大宣传’的思维和格局推介检察职能”,什么是“大宣传”?文字、图片、短视频这些都只是宣传的不同方式,而“大宣传”体现的是一种立足长远的谋虑,宣传不单单是我们搞新闻宣传工作的人的事,还应该是我们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的每个成员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是主体和媒介,我们接触的每个社会公众都能够在我们身上看到检察工作的缩影。

  因此我们部门之间要破除各自为战观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和检察新闻宣传之间互为表里,没有检察工作这个“毛坯房”,检察新闻宣传去哪里精装修;反之,没有检察新闻宣传去推广,谁会知道哪里的“毛坯房”质量好、效果佳呢?检察新闻宣传是建立在检察工作的基础上的,只有检察工作做得好了,检察宣传才能有话可说。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及时沟通,既要一手抓固本强基的硬实力,又要一手抓检察新闻宣传的软实力,实现双管齐下。

  业务工作是检察机关的“硬实力”,知识素养就是检察人员的“硬实力”。虽然我们是司法行政人员,不直接参与办案,但作为检察机关的宣教人员,只有深刻领会法治内涵和检察价值,才能更加精准把握检察宣传脉搏、更好服务检察办案、有效实现新闻宣传作用。我们去宣传检察职能,自己就要弄懂“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自己都弄不懂怎么讲给老百姓听。尤其是现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要及时解读、宣传改革政策,唯有学懂弄清政策,才能在讲的时候做到掰开了、揉碎了,让人想去听、能听懂。

  新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勤于思考、善于谋划、加强协作、打牢业务基础,实现新闻宣传的喉舌作用,让检察新闻宣传成为检察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军号”,谱写新时代检察领域改革新篇章,提高新时代检察工作新水平。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