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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宣传周】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2020-06-15 08:50: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两会”上作出了“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庄严承诺。2019年以来,如东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模式,压实工作责任,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扎实办好群众信访案件,切实推动信访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6月12日,作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宣传周活动的内容之一,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刑事申诉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参加听证会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

  案情介绍

  2018年3月,奚某驾驶轿车遇有被害人周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周某受伤,后经鉴定为重伤,周某于2019年8月死亡。事故发生后奚某在拨打了“120”后逃离现场。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奚某违反交通法规致一人重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且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被害人之女不服法院判决,以法院认定事实有误为向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刚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用通俗的语言从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角度,详细阐述了被告人行为与重伤之间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由。

  

  申诉人向承办人、听证员提出自己的疑问。

  

  听证员向承办人、申诉人进行了提问,充分了解案情,经综合评判,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检察机关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公开审查,摆事实、讲道理,让更多的人参与案件办理,可以更好地解释当事人心中的疑惑,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赢公信、以规范促公正,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9年以来,如东县检察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参与刑事申诉、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审查12件,增强了案件办理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推动信访事项的实质性解决。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