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常年在外打工,因与妻子聚少离多,两人感情逐渐淡薄,经常在电话里发生争吵。2019年11月,范某从外地回老家后,感觉妻子对其越发冷淡,对他的生活不闻不问。同时范某从邻居口中得知,妻子与邻村李某“走得比较近” “给你戴绿帽子”,内心因此对李某暗含恨意。
2019年11月25日晚,范某因心情不佳,独自一人在自家一楼房间内喝酒解闷,范某妻子在二楼休息。范某妻子通过手机微信让李某在这段时间不要到家里来,李某不听,非要前来寻找范妻。李某见在围墙外呼唤了几声范妻没有人答应,就推开围墙大门在一楼门外张望。范某看到李某如此“嚣张”,居然找上门来,再想到邻居所说的李某给自己“戴绿帽子”,又酒劲上头,心中愤恨,于是在厨房里找到一把尖刀躲在大门后准备教训李某,待李某自行打开大门准备进入时,范某使用尖刀在李某腹部猛刺一刀,致李某重伤,至此酿成大错。后经鉴定,李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2020年7月1日,范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检察官说法:范某因缺乏法制观念,因此对李某采取了过激的手段,最后落得伤人而且害己的后果。许多法治观念淡泊的人,遇到矛盾纠纷时,不是想着通过正当途径或者法律手段来解决矛盾、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是采取极端的方式和非法手段,试图通过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结果伤人又害己。因此,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考虑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文明处理遇到的冲突,切不可一时意气用事,用拳头或尖刀解决问题。
(杨雷鎏、樊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