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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顺手 “牵”走电瓶车 不出三小时被抓获 如东检察官提醒:偷盗取财不是长久之计,切莫因一时贪念追悔莫及
2021-02-22 08:47: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日下午两点,沈某在回家路上发现路边停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而且车钥匙没有拔掉。沈某看四下无人,便心生歹念,将自己的车子停在不远处,骑上这辆未落锁的电动车直接回了家。

  回到家的沈某,将电动车藏匿好并将钥匙拨下放在了坐垫下面,沈某一眼瞄见坐垫里有个布包,一时也没细看,便匆忙赶回偷车点准备将自己的车子骑回来。

  当沈某正准备骑走自己的车子时,车子的失主从超市出来发现自己的车“凭空消失”了,第一时间拦住近旁的沈某并问道:“你有没有推我的电动车?”做贼心虚的沈某没想到一下就被逮住,慌忙矢口否认,然后匆忙骑车赶回了家。

  回家后,沈某打开了坐垫,看到里面有一个小钱包及一部老年手机,小钱包里有五百元现金。但是这笔财富带来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太久。沈某离开后,失主便向警方报警,公安机关通过查询监控录像, 通过监控中被盗电瓶车特征迅速锁定了沈某。

  当天下午5点,民警在沈某家中找到被藏匿的电动车以及车内的物品,沈某一看东窗事发,便不再隐瞒,将手机和钱包里的现金也交了出来。

  2021年2月19日,沈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盗意识,无论是货车、小轿车还是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在停放后,都要养成随手上锁、拔钥匙的好习惯,避免留给犯罪分子实施盗窃的可乘之机,保护个人合法财产免遭损失。做人更要脚踏实地,偷盗取财不是长久之计,切莫因一时贪念追悔莫及。

  (通讯员:宗晓丽 张洪阁)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