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察组》,让监狱巡回检察迅速出圈。巡回检察改革不仅包括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社区矫正作为“高墙外的救赎”,旨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直接关系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积极探索巡回检察新模式,守护高墙外的正义同样是检察机关的使命。
革新理念 促进实现监管矫治并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目标由“重监管“向”监管矫治并重“转变。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也坚持以监督理念转型引领工作机制,创新 “常规+巡回”新型检察模式。
一是每个月对两个以上司法所进行巡回检察,每半年做到全覆盖,明晰监督权和执行权的界别,持续强化监督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措施,保障“执行不越位,监督不缺位”;
二是注重对全县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治的检察监督,先后开展暂予监外执行、调查评估等专项检察;
三是努力突破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再介入的监督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同步监督、事前监督,确保了刑罚的正确实施。
巡回检察 积极服务“六保六稳”
如东县检察院通过探索开展巡回检察,不定期走访如东县各街镇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座谈,查找发掘监督线索,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在巡回检察过程中,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将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列为重要工作内容,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座谈,深入各街镇司法所参加复工复产情况调查和个别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因民营企业开展复工复产、生产自救需要请假外出的,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办理。如对一名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长期往返南通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查明情况后,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一次性给予六个月的跨县市活动的权限,有效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复工复产。
履职担当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社区矫正常态化检察也受到影响,但检察人员深知: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事关社会综合治理,如果放松监督,极易出现风险隐患,直接关系社会安全稳定。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创新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线上“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办案不停摆。在巡回检察中不断加强与各职能单位的沟通协作,通过完善机制、明确标准、凝聚合力,有效提升收监执行工作力度,依法监督脱漏管现象,预防再犯罪及严重违法问题的发生。
今年如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就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行政法规寻衅滋事的情况,及时启动收监程序,并成功收监。以此案为例,如东检察院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制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