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精神病发病期的80后吴某甲无故追砍其亲生父亲,给周围居民造成了恐慌。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经认真审查,目前已就吴某甲强制医疗一案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事情还要从2018年7月12日的那个中午说起,涉案精神病人吴某甲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手持两把菜刀追砍其父亲吴某乙。经鉴定,吴某乙受轻度损伤。经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吴某乙患精神分裂症,实施伤害行为时正处于疾病的发病期,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经查,吴某甲在本案发生之前,还曾经精神病发作,殴打其父亲吴某乙和数名亲戚,对身边的人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受理案件后,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精神病人的个人基本情况、相关暴力行为事实、证据、鉴定意见、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和认真研判,认为吴某甲虽然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时而无故殴打他人,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且吴某甲的父母均已年老,对其难以控制、约束,故吴某甲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对其强制医疗,遂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对吴某甲做出对其强制医疗的决定。
(供稿人:吴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