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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入矫报到彰显司法温情
2019-04-03 15:12: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朱俊)2019年3月27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干警通过司法局联网监控中心,发现季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3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止。该对象应该在3月27日前到社区办理入矫手续,但直至当天该对象一直未入矫,眼看就要逾期。

  为防止漏管事件的发生,该院干警随即与如东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的负责人联系,要求及时核查季某某的相关情况,矫正中心立即与季某某取得联系。

  “检察官,真对不起,我不是不想到社区矫正中心办理入矫手续,实在是情况不允许啊……”原来季某某并非故意逾期不入矫,而是因为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导致不能行走,而且家中只有80多岁的老父亲,看病就医也是在家中进行,故无法前往社区矫正中心办理入矫手续。

  在得知该情况后,该院干警立即采取应急预案,联合司法局工作人员及时赶往季某某家中,仔细察看病情的相关材料,核实疾病的严重程度,并向周围的邻居、村委会干部了解季某某及其家庭的相关情况。邻居证实:“季某某的这个病确实挺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致使腿脚几乎废了,平时基本看不到他出门”。村委会干部也说:“季某某的老爹都80多岁了,只能稍微帮季某某搭搭手烧烧饭。”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当场为季某某办理了入矫手续,将其纳入了社区矫正的管理当中,检察机关对该入矫手续办理的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此次特殊入矫手续的办理,有效防范了漏管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刑罚的执行,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于此同时,开通办理入矫的“绿色通道”,也体现了对矫正对象的人文关怀,彰显了司法的温情。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