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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终于拿到了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展开司法救助
2019-07-11 08:39: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谢谢、谢谢......”年近九十高龄花奶奶紧握住如东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的手,嘴里一直重复着这句简短的感激话语,苦闷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久违的笑容。“检察院是真心为我们着想的,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家庭的关怀”,坐在轮椅上的王大伯看到该院工作人员的到来也激动不已。

  这样的场景在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并不鲜见,近年来,该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将一笔笔司法救助金及时送到生活极为困难的受害人家中,让一度陷入绝境的他们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该院员额检察官潘舫介绍到:“近期,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在两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害人无法得到足额的赔偿,且家庭情况困难。于是我们主动启动了司法救助的程序,对案件被害人家庭进行情况了解。”

  2018年10月,徐某被一辆逾期未检验的小型面包车撞伤身亡,肇事司机未购买车险且在赔偿中百般推脱,仅支付丧葬费五万元。徐某的丈夫王大伯在2008年因房屋倒塌造成右腿骨折,终生残疾,失去劳动能力,且患有严重的哮喘病,需要长期服药。随访村干部说:“徐某算是家里的顶梁柱了,这户家庭原本就是靠她务农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现在她一走,家里生活就更拮据了。虽然村里也给他们家申请了几千元的补贴,但也只是杯水车薪。”

  在同年12月发生的另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的陈某家庭也面临相似的情况。被害人陈某的丈夫在2018年因病去世,儿子在2015年因车祸去世,家中只剩下九十岁高龄的老母亲花奶奶。女儿的去世让花奶奶彻底失去依靠,老人家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而肇事司机缪某的家庭也并不宽裕,最终只赔偿了两万元的丧葬费。

  该院检察官向这两户人家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刑事案件受害人无法得到足额赔偿且家庭确实困难的,以及因案致贫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并由检察机关具体的办案部门进行审查。在该院承办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下,两户人家完成了司法救助的申请工作。

  为了能最大限度地帮助两位被害人的家属,检察官认真仔细地检索核对每一项规定,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高标准进行救助,最终分别为徐某和陈某的家人争取到了1.2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各自家庭生计上的燃眉之急。

  灾祸无情,法律有情,为贯彻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政策方针,践行司法为民这一重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该院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近3年来共发放司法救助金三十余万元。司法救助工作使人民群众在看似冰冷的法律条文中感受到了温暖,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撰写人:石仁杰)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