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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飞线充电”隐患,防患未“燃”
2021-09-23 08:49: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我们小区现在基本看不到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了,这个安全隐患消除了,邻居们住着都安心多了。”一小区的居民向回访的检察官反映。

  今年春节期间,如东检察院检察干警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开展“检网融治”行动,在走访一些老旧小区过程中发现,由于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存在部分居民私自拉接电线给电瓶车充电的现象。

  “小区里来来往往的居民很多,万一触电了怎么办?再说了,电瓶车放楼道里充电很容易引起爆炸和火灾,我们都心惊胆战的。”周边居民向检察官反映。检察官也发现,有的居民充电插排使用之后也不收回室内,而是长期悬挂于户外,长期日晒雨淋容易老化,漏电的可能性很大。一旦引发火灾,对小区居民等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这不仅影响整个小区环境,也极大地危害到公共安全。

  如东县检察院积极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城管局、应急管理局、相关镇(街道)政府等主管部门沟通磋商,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对小区内电瓶车充电私拉电线行为的打击力度,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与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官在这次的回访中发现,小区私拉电线的情况已基本得到改善,一些小区配备了停车棚和充电桩,引导居民自觉有序停放车辆。

  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2021年8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东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回访时,也向小区的居民宣传,如违反该规定,将由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下一步,如东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全面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编辑: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