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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检”阅】沿江岸线生态全方位“大保护” 高污染燃料 “运售用”一体化监督
2022-12-23 09:07: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如东地处长江中下游,全域内河均被纳入“长江大保护”范围。“大保护”的视野不能仅局限于水质、水生资源,更应延伸至岸线资源、陆源污染等领域。

  如东检察机关从大气污染调查出发,溯源切准高污染燃料沿河堆放的特征,协同各职能部门推动全县开展高污染燃料“运售用”专项整治,全县累计33家煤炭经营主体停止经营,9家经营单位被市监局立案调查,5个违规堆场已成功拆除,24所学校已停用煤炭燃料改用电磁灶。

  数字赋能 交叉比照

  抓住高污染燃料运输“线头”

  2018年如东县被确定为Ⅱ类禁燃区,全域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然而,2022年3月,如东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平台“类案归并”模块检索发现,近年来该县因违规燃烧煤炭引起的环保行政处罚案数量高达百余起,违反禁燃禁售问题突出。

  如东县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通过实地巡查准确定位煤炭运输路径及中转堆场,调取煤炭运输船舶进出港信息、靠泊信息,与前期走访点位进行交叉对比。该县辖区内仅有三家企业符合燃用煤炭条件,进而经比照发现,运送至该三家企业的煤炭数量,与煤炭堆场数量、煤炭进出港数量存在巨大差距。

  以此为突破口,如东县检察院最终定位了10余处沿河煤炭堆场存在违规运售行为。仅以2021年以来数据为例,平均每月有20余艘船舶将煤炭卸载至这些堆场。

  协作配合 精准截流

  穿透高污染燃料销售“针眼”

  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清洁能源难以靠一个行政部门的力量推动。

  如东县检察院通过该案的办理,串联起高污染燃料运输、存放、销售、使用全链条,厘清各行政机关职能,凝聚保护合力。与市监局牵头开展全县高污染燃料“运售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整治责任,开展对高频次被处罚区域的地毯式往复巡查、突击抽查。

  在专项行动中该县累计33家煤炭经营主体停止经营,9家经营单位被市监局立案调查,5个违规堆场已成功拆除。

  同时结合乡村生态振兴要求,协同全县各镇区政府开展清洁能源转型升级主题宣传,深入基层以案释法,厚植绿色发展理念。

  立足长效 多元推动

  织就能源升级绿色“画布”

  在高污染燃料“运售用”专项整治行动中,检察官发现该县有24所学校的食堂仍在违法燃用煤炭。掌握该线索后,如东县检察院立即联系教育、环保部门通报情况,建议两部门对该现象及时关注、适时干预。如东县检察院还将听证现场“搬到”学校食堂,邀请“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人民监督员、环保专家共同验收校园“煤改电”成果。

  目前,该县24所乡镇校园已经实现了清洁能源改造。后续,如东县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将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的建议与帮助下,继续推进落实校园“煤改电”的优惠政策。

  编辑:夏敏